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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艺术类批次设置及投档录取办法

时间:2019年05月28日 来源:美术高考网 整理:湖南美术高考网

2019年甘肃艺术类批次设置及投档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批次设置

  我省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设置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

  艺术类本科一批分三个段次进行投档,分别在T、U、V段进行录取。T段为使用校考成绩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管理的普通高校(以下简称“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详见附件1)和使用校考成绩的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省音乐学(器乐)统考成绩按照乐器种类招生且有明确的乐器种类招生计划数的二本及以上高校本科专业等。U段为省属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及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V段为除T段和U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使用校考成绩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使用校考成绩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艺术类本科二批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在本科二批W段进行录取。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艺术高职(专科)批高校,在高职(专科)批X段进行录取。

  艺术类专业志愿设置

  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V段实行“1+1”顺序志愿,即设置两个院校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高职(专科)批X段实行平行志愿,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艺术类计划编制

  1.我省艺术类专业来源计划编制不分艺术文、艺术理,统一列为艺术类(不分文理)公布。

  2.在艺术类栏目下,我省计划分为使用省统考成绩院校代码及名称和使用校考成绩院校代码及名称两部分公布,经教育部批准可以做不分省计划的院校不公布计划数。

  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专业须分别按照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类等9个专业类别进行计划编制,并在备注中注明使用哪一类专业成绩。其中艺术类统考(器乐)分为区分乐器种类和不区分乐器种类两类,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选择艺术类统考(器乐区分乐器种类)且各类别有人数要求的专业将安排在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T段录取,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选择艺术类统考(器乐不区分乐器种类)的专业将安排在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U段录取。艺术体育类本科二批和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由于实行平行投档,使用我省音乐学类(器乐)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只能选择艺术类统考(器乐不区分乐器种类)。

  3.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校考不分省计划编制来源计划。其余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来源计划。

  4.组织专业校考的高校招生计划与合格生源比例原则上应按1:4安排。

  志愿填报时间

  体育、艺术类考生须根据《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和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准确填报志愿。

  (一)体育、艺术类志愿填报分两段进行

  1.第一阶段为体育、艺术类本科第一批T段、U段、V段和体育、艺术类本科第二批W段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以下简称“原始志愿”),填报时间: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

  2.第二阶段为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院校及专业的志愿填报(以下简称“原始志愿”),填报时间:8月4日20:00至8月6日14:00

  (二)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网上填报志愿对应文理科类批次的位置

  1.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栏内填报。

  2.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安排在本科二批栏内填报。

  3.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安排在高职 (专科)批栏内填报。

  (三)征集志愿

  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征集1次,征集志愿设置与首次填报志愿相同。

  1.征集志愿时间

  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时间:7月15日20:00-7月16日8:00。

  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时间:7月30日20:00-7月31日8:00。

  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时间:8月9日20:00-8月10日8:00。

  投档录取办法

  投档顺序

  按照本科一批T段、U段、V段、本科二批W段、高职(专科)批X段的顺序进行投档,每个批次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顺序与原始志愿保持一致。征集志愿结束后原始志愿作废,按照最新征集志愿投档。

  1.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和高职(专科)批X段第1至9志愿及各批次的原始志愿、征集志愿均按志愿顺序,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计划数的100%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T段、V段艺术类专业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放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相应专业、批次出档线的全部考生电子档案。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相关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漫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陶瓷艺术设计、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的考生必须为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的考生。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必须为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的考生。

  3.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T段、V段艺术类专业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及征集志愿均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放“双上线”全部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按照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4.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放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的全部考生电子档案。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U段、W段、X段分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等12个类别,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由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类别一:美术、书法等类别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课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类别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70%+专业课成绩×3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类别三:唐卡、声乐、器乐、作曲、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等类别的排序成绩为专业课成绩。

  当排序成绩相同时,类别一的考生按专业课、语文成绩高低排序,类别二的考生按文化课、语文成绩高低排序,类别三的考生按文化课、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排序。

  在正式投档前,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后,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提出调档比例,完成计划调整后进行正式投档。

  录取办法

  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其条件是:①校考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我省备案专业合格考生名单;②考生填报该院校为第一志愿;③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统考本科合格。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于2019年7月1日前将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文化成绩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须按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拟录取,以便在正式投档后能够尽快提交录取结果。

  2.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本科院校(不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其条件是:①校考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我省备案专业合格考生名单;②达到我省该批次相应专业类别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③报考美术、书法类专业的考生我省统考本科合格。

  3.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U段、本科二批院校W段、高职(专科)批X段院校采用“双上线”,不分文理按计划100%,按平行志愿规则进行投档。

  院校接收考生档案后,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并将未录考生档案及时退回,以便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其他志愿的运转。

  4.对投档比例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须根据其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在院校所在录取批次开档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投档。

  其他:艺术类考生在参加艺术类专业投档时,不享受其他照顾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