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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理工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时间:2016年08月18日 来源:美术高考网 整理:湖南美术高考网

   学校名称:宁夏理工学院 学校国标码:12544

  学校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1号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公助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绘画(版画)、绘画(油画)、环境设计。

  各省份招生计划以当地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政治思想合格,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3、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

  4、艺术文科、艺术理科考生均可报名。

  5、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一联考,且取得统一联考合格证。

  三、录取原则:

  1、我校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一联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

  2、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我校文化课成绩的最低录取线。根据考生进档顺序分专业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文理兼收;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四、考生注意事项:

  1、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校考。

  2、本办法若与各省级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不一致时,以各省考试院政策为准。

  五、收费标准

  1、本科艺术类专业学费18000元/年。

  2、住宿费:根据住宿设施条件不同,住宿费为1500-2200元/年/人。

  六、附则

  1、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2、本章程由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952-2210016;

  传真:0952-2210016;

  宁夏理工学院网址:http://www.nxi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