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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省美术联考考试时间公布:2016年1月9日

时间:2015年11月04日 来源:美术高考网 整理:湖南美术高考网

湖南美术高考网第一时间整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如下: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含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下同)、服装类(职高)、服饰艺术与表演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等11个专业类别,由我院统一组织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1.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凡报考艺术类专业(含按艺术类招生的所有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相应或相近的专业类别参加省统考。取得省统考专业合格资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有关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我省将于2016年1月25日前公布各专业类别的省统考合格资格线,并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上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不另行发放合格证)。


  2.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省属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在湘部属高校美术类专业、省外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省外民办高校(上海视觉艺术学院除外)和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公办二本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指以素描、色彩、速写等为主要考试内容的美术类专业)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设点组织校考的高校(专业)在湘招生录取时,直接使用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招生学校不得组织湖南考生参加校考。上述高校(专业)以外的,可在我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也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3.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等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统一考试术科考试大纲》(见〈湘教考命字[2011]3号〉),编导类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大纲》(见〈湘教考命字[2013]2号〉),以上考试大纲可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查看,服装类(职高)考试内容以省教育厅《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见〈湘教通[2013]474号〉)为准。


二、专业统考安排

(二)美术类

1.普高美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10分、色彩110分、速写8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长沙市、益阳市考生到湖南师范大学考点考试;

  株洲市考生到湖南工业大学考点考试;

  湘潭市、娄底市考生到湖南科技大学考点考试;

  衡阳市考生到衡阳师范学院考点考试;

  邵阳市考生到邵阳学院考点考试;

  岳阳市考生到岳阳市招办直属考点(岳阳中学)考试;

  常德市考生到湖南文理学院考点考试;

  郴州市考生到湘南学院考点考试;

  永州市考生到永州市教育考试院直属考点(永州市第四中学)考试;

  怀化市考生到怀化学院考点考试;

  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考生到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考点考试。


考试所需绘画工具、颜料自备。

  2016年湖南省美术统考联考时间及报到时间和考试地点: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7日至8日到相应的考点报到缴费(其中,长沙市、益阳市考生到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报到,长沙市内五区的考生7日上午报到,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四县〈市、区〉的考生7日下午报到,益阳市的考生8日上午报到),2016年1月9日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2016年湖南省美术联考考试时间公布


  (3)请考点及考点所在市州招生考试部门各派一名考务人员于2016年1月5日下午到我院报到,参加6日上午9:00召开的考务会议,领取相关考务资料。考试结束后,请各考点按照我院的时间安排将有关考务资料送达指定地点。

  (4)我院委托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常德市、郴州市、怀化市、张家界市招生考试部门对设在本辖区考点的组考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2.职高美术类

  考试时间安排与普高美术类相同。2016年1月8日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报到缴费,参加专业考试。


三、工作要求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考点要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确保组考工作顺利进行。

  (一)切实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各考点要成立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组考工作方案;要选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主考、监考及其他相关工作,有直系亲属参考或自2015年7月以来参与相关专业考试辅导班工作、担任辅导课教师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与组考相关的工作;要加强考试过程和评分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个考试环节按照规定执行到位;要加强考试服务工作,切实改善考试环境;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加大考点装备建设,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生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中都能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确保考试过程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艺考培训活动,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考点高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二)切实加大对违规违纪现象的查处力度。要加强考生身份核查,杜绝代考、换卷等严重违规事件的发生;要加大考风考纪监察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见附件1 )的规定做好对违规考生的处理,并在当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张榜公布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附件2);有关违规考生的记录表、名册(见附件3)、证据材料和公布栏缩印件,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报送我院监察与督查处。对于违规的考生、有关工作人员及高校考点,我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我院将建立艺术类统考考点退出机制,凡存在工作人员严重违规、考试管理混乱等违规行为的高校考点,视情节严重,坚决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考点资格。


  (三)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和数据。考试结束之后,各考点要及时向我院报送考试有关情况(含报到情况、组考情况)。各类专业考试成绩由考点(评卷点)将数据光盘(一式两份)于考试结束后两天内送达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