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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7年02月02日 来源:美术高考网 整理:湖南美术高考网

  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分(文化成绩+统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使用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按综合分(文化成绩*40%+校考成绩*60%)择优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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