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高考

湖南女子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7年01月03日 来源:美术高考网 整理:湖南美术高考网

   湖南女子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下述条件,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适当兼顾地区间平衡,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前提条件:各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考生的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综合分相同者,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如专业再同分,则再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江苏省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之和(含优惠分);其它省市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是指考生所属科类必考各科成绩之和(含优惠分)。

  以上为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录取原则湖南省采用联考成绩,按文化加专业总分录取,其它采用联考成绩录取的省份的部分专业,同校考录取原则。

  

湖南女子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