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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6年04月23日 来源:美术高考网 整理:湖南美术高考网

报考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音乐学、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统考成绩为准。

录取时按专业志愿优先,总成绩(专业+文化)高低排序录取。

若总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2002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湖南文理学院举办、教育部确认的首批实施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2004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专项检查验收。2012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位于全国文明城市---湖南省常德市,校园占地面积456亩,建筑面积13.6万余平米,学院设有文学与社会科学系、工程与技术系、理学系、经济与管理系、艺术与体育系等五个教学系和公共与基础课教学部,设有38个本科专业,年招生专业25个左右。现有专任和兼职教师400余人,在校学生6500余人,生源来自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


学院校园环境幽雅,绿树成荫,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风雨操场、学生公寓,各类办学设施日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