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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时间:2019年05月15日 来源:美术高考网 整理:湖南美术高考网

浙江传媒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专业考试方式

  1.专业考试主要包括初试、复试、三试等三个阶段。初试结束后考生请于规定时间登录浙江传媒学院招生网(网址: ZSw cuz.educ)查看初试结果及考试安排。凡我校最终专业考试合格者,考生可于4月中下句登陆学校招生网打印“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不再邮寄专业合格证。

  2.申请复试破格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2月12日9:00-16:00到我校杭州下沙校区,现场向招生办提交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将进行复试破格的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在学校招生网,最终市核通过的考生可于2月16日下午17:00前参加复试网上报名,复试考试时间为2月17日(具体时间段由考生自主选择)考生所提交的证明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发现考生提供的证明及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现象,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将违纪舞弊情况上报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办(考试院),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在上报2019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信息库过程中,如发现非浙江考生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未涵盖的专业除外)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校考合格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高考录取办法

  1.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通过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的规定填报志愿,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2.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外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媒体创意)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8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摄像)、摄影专业、录音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贳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5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摄影与制作)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高考志愿的考生。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高考志愿的考生。

  动画专业、动画专业(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跨媒体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英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英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高考志愿的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3.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100。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以各省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线为准;浙江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为当年第一段线分数。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和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为准,如未给定参考分数的省份,参考分数=(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4.相关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专业满分以100分计):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综合分=专业分×40%+文化折算分×60%。

  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跨媒体艺术:综合分专业分×50%+文化折算分×50%。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综合分=专业分×60%+文化折算分×40%。报考音乐表演(器乐)只招钢琴、手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二胡、琵琶、扬琴、竹笛、笙、唢呐、中阮、大阮器种。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5.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6.对于投档考生,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专业志愿顺序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7.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考试院)对考生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为20分,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按照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8.录取原则中单科成绩要求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9.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录音艺术等11个本科专业(方向)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实行全国计划,并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10.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在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11.我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本招生简章的内容如遇调整,以学校公布的《2019年招生录取章程》为准。

  12.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