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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外国语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0年02月17日 来源:美术高考网 整理:湖南美术高考网

      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3.学院本科艺术教育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录取,凡考生达到艺术类本科建档线,并参加我省声乐、舞蹈、美术统考测试合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志愿根据生源情况,文化建档线有可能降分,最高可降80分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4.学院本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专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艺术(声乐方向)、服装表演、美术、美术(书法)、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外装修设计方向)、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外语播音员方向)等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均承认生源省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执行当地省份的政策,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本、专科均依据生源省考试院的相应政策,按照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5.学院本、专科艺术专业,在河北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